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青岛市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作为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下的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30个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统战部门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
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职责。青岛市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在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常态化分析民族宗教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研究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规范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明确了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联络员及办公室组成。召集人为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召集人为市委统战部分管领导,成员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宗教工作的负责同志,联络员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政策法规处,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议的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事务,在职责范围内帮助民族宗教界解决实际问题,共同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建立会议制度、文件制度、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健全了联系协调、信息会商等工作机制。加强经常性工作沟通配合,实现跨部门的协同,强化全市“一盘棋”的意识,达到了形成合力的目的。
(编辑: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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