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来源:《学习时报》 侯艺 发布日期:2021-10-28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年来,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在精准扶贫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脱贫攻坚期间,实施了大量的产业扶贫项目,包括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产业项目(资产收益)以及易地扶贫搬迁类资产等。脱贫攻坚工作多年来积累投入形成的各类资产,成为了乡村振兴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亟须提升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资产盘点、监管、运营的力度与水平,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投入的各类资产能够持续发挥效益。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个多层次、多领域、多视角的综合衔接概念,其中扶贫资产有序转向是实现有效衔接的重要基础工作。

  组织开展资产盘点,有序推进资产确权登记。厘清扶贫资产的管理权,让这些资产“活”起来。扶贫投入资金来源渠道多,管理主体比较分散,有的是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还有一些由县区、乡镇、村负责管理,没有统一的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监管,所以必须全面摸清底数,明确资产权属。一是把好调查摸底关。坚持条快结合、上下比对,尽快对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界定资产范围、类型,明确资金来源,厘清产权归属。二是把好确权移交关。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颁发确权证书,办理移交手续,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三是把好资产登记关。对确权的扶贫资产分年度、分类别、分项目登记造册,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完善财务账目,实行动态管理。

  明晰各方责任权利,建立资产管护长效制度体系。脱贫攻坚期间投入形成的各类资产,如果不能够有效管理,不仅发挥不出对乡村振兴应有的支撑作用,而且容易导致扶贫资产闲置流失、效益下降等问题,直接影响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不利于基层治理。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通过将扶贫资产明确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落实监督权,着力形成以“四权分置”为核心的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在扶贫资产管理上把相关责任和权利明确归属到各方,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确保各类资产建得起、管得好、长期受益。一是明确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村级监管,设置资产巡护专岗,随时掌握资产运营动态,实现村级收益与监管责任对等。乡镇成立项目管理专班,紧盯扶贫资产确权登记、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痛点难点,定期对辖区内已建成项目及资产进行全面核查,落实动态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立足部门职能优势强化对项目的跟踪指导,实行台账式管理,把目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发现问题,积极化解,确保扶贫资产不漏项、不流失。二是明确资产监管责任。科学划分扶贫资产监管的范围、重点和责任,建立扶贫资产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将扶贫资产管理绩效考评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强化县、乡政府对扶贫资产的监管责任,特别是各级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明确权属,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管。三是明确保险理赔责任。坚持风险防控,利用保险化解风险,为项目购买资产“产业保”和项目“收益保”,项目因自然灾害受损由承保公司予以赔偿,项目收益低于约定预期收益时由承保公司赔偿差额。

  探索多元化运营模式,健全资产保值增值机制。目前,扶贫形成的资产所有人往往缺乏能够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产运营的专业化,实现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让群众持续受益。一是委托国企运营的模式。“一村一品”、扶贫车间等扶贫项目尽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普遍规模小,盈利能力差,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一旦在政策红利退出之后很多项目难以为继。目前,探索中的较为成功的模式是把扶贫产业项目委托给资金雄厚、理念先进、运营成熟的国有企业专业运营,将扶贫项目嵌入甚至内化为与国有企业自身业务紧密相连的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的一部分,借助国有企业的产业与市场基础,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委托专业合作社运营的模式。以大棚种植等以个体农民为运营主体的扶贫项目为例,由于大多数农民欠缺把握市场的能力,在扶贫政策下对口援助的大宗采购等红利逐渐退出的情况下,这些项目的产品需要逐步具有市场竞争力才能生存。可探索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推行“镇企共建、兼并重组”,将项目委托给效益好、能力强、品牌化经营的合作社运营,统一规划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农民既获取劳务收入,又获取委托经营的资本分红。三是委托强村运营的模式。在农村基层,“强村”与“弱村”的差别往往在于是否具有有能力的村两委班子。不少“弱村”的两委班子缺乏高效使用管理扶贫资金的能力。可探索推行“联村共建,以强带弱”的扶贫资金资产使用模式,整合“弱村”扶贫资金、零散土地、闲散劳力,委托“强村”代为运营管理,因地制宜促进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通过强村“溢出效应”带动周边一体发展,实现扶贫资金资产的高效利用。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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