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千赢国际官网首页入口 报 孙文振 发布日期:2024-01-29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全省民族运动会”)组织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办法》明确,全省民族运动会以“平等、团结、拼搏、奋进”为宗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简约、安全、特色、精彩”办会原则,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全省民族运动会开、闭幕式应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民族团结进步与全民健身主题。全省民族运动会期间,可根据工作实际,举办民族大联欢、民族体育文化大展示等系列活动。

  《办法》规定,全省民族运动会设置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类,常设竞赛项目在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常设竞赛项目花炮、珍珠球、木球、蹴球、毽球、龙舟、独竹漂、秋千、射弩、陀螺、押加、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民族武术、民族式摔跤、民族马术、民族健身操等中选取。贵州省民宗委、省体育局综合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实际、承办单位办赛条件等因素,确定当届全省民族运动会竞赛项目数量。全省民族运动会表演项目分类与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分类保持一致。

  根据《办法》,全省民族运动会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贵州省民宗委、省体育局和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共同承办,每4年举办一届,原则上在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前1年举办。全省民族运动会在各市(州)轮流举办,优先支持在3个自治州举办。举办地市(州)人民政府作为共同承办单位,积极开展群众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举办当年省级给予赛事举办一次性专项经费支持。贵州省民宗委对举办地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考核、复核等方面予以支持,省体育局在全民健身等方面予以支持。

(编辑:马永

[字号: ]


网站声明
本网站是国家民委主管的大型公益性网站,所收集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也不具有任何商业目的。如果您发现网站上内容不符合事实或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电话:010-82685629 电子邮箱:zgmzb@sina.com
感谢您对我网的关注!

最新新闻

专题

更多>>
  • 最是民族团结奋进时
  • 千赢国际官网首页入口
报系列评论员文章——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
  • 绿色转型,节能攻坚——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
  • 千赢国际官网首页入口
报系列评论员文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