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丹东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成立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丹东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章程、会费管理办法、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并聘任顾问。
多年来,丹东市委、市政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接边境地区“四个共同”长廊等国家级试点建设,不断推动新时代党的千赢官网首页登录入口 高质量发展。
丹东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是辽宁省在市级层面成立的首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其成立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搭建了平台,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添了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
丹东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沈青松表示,促进会将发挥团结引领作用,聚焦中心大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团结凝聚各族群众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四个共同”长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公益等方面下功夫,为丹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宋琳)
(编辑:马永)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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