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版 4下一版
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
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全面加强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
宪法宣传进校园
西藏200多万农牧民告别“饮水难”
 
版面导航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面加强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
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本报讯(记者安宁宁) “语言文字事业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全面加强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大幅提高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农村普通话水平,到2025年普通话在全国普及率达到85%。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国办名义下发的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立足新时代,面对新形势,落实推进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意见》呈现较多的亮点和创新点。

  

  教育部、国家语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意见》提出要“牢固确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聚焦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聚焦重点人群,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不仅要达到全面普及,还要巩固普及成果,提高普及质量”。

  

  在全面加强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方面,《意见》从教材、学生、教师、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都提出了要求。明确指出,在民族地区中小学推行三科统编教材并达到全覆盖,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确保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强调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阵地,要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学位论文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

3上一篇  下一篇4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