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民族宗教委联合制定印发《关于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若干意见》,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意见》要求,立足云南基层党建“一带四区”整体布局,对标落实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着力打造“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以边境地区为重点,到2024年,努力把16个州(市)、25个边境县(市)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示范县(市);把全省29个民族自治县创建成为省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把110个沿边乡镇、374个沿边行政村创建成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意见》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强化思想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严密组织体系、建强维护民族团结的战斗堡垒,突出需求导向、配强用好基层千赢官网首页登录入口
力量,做实基础保障、助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步伐,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共创善治良序、坚决守住民族领域安全底线。(滇民)